• slider image 355
  • slider image 356
  • slider image 352
  • slider image 350
  • slider image 339
  • slider image 351
  • slider image 343
  • slider image 345
:::

跑馬燈

  • 防疫期間勤洗手,更要關緊水龍頭。節水抗旱全民一起來。
  • 台南市政府即日起加強積水容器稽查,一旦查獲孑孓就逕行舉發並依法裁處新台幣最高一萬五千元罰鍰,敬請民眾注意居家環境整潔。
  • 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守護您的居家安全。
  • 拒絕逾期鋼瓶進家門,簽訂供氣契約保權益。
  • 反詐騙宣導 1.詐騙手法日益新,你我務必要小心。 2.詐騙知識不可少,多方求證保荷包。 3.陌生電話不牢靠,反覆查詢很重要。 4.反詐資訊不能少,一旦受騙錢難保。 5.網路購物要小心,低價商品莫貪心。 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關心您
  • 反黑心食品宣導 1.食品安全每一天,健康平安每一年。 2.食品安全關係你我他,安全食品惠及千萬。 3.食品安全是金,民眾健康是福。 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關心您
公告 蘇俊豪 - 學務 | 2023-02-03 | 點閱數: 41

主旨:有關本市 111 學年度第 2 學期軍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請領案,請協助符合資格學生於 112 年 2 月 24 日(星期五)前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補助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請領補助要點辦理。
二、本學期新申請者(新案),應檢具以下文件由學校彙整,初審後函報本局核辦。
(一)國防部、敘部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發恤亡給予撫令證書。
(二)戶籍謄本及其他證明文件。
(三)申請書。
(四)優待名冊(加蓋關防) 。
三、 111 學年度第 1 學期已核定有案者(舊案),請檢附以下文件各 1 份,免備文送本局憑撥。
(一)切結書。
(二)經費收支清單。
(三)印領清冊(加蓋申請學生私章及關防)。
(四)本局原核定公文非本次公文(全或半公費)影本(加蓋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職章)。
(五)收據(市立學校免附)。
四、申請補助注意事項:
(一)申請書之家庭情況(職業欄)必填寫完整。
(二)請領學生之公費,分為兩期,當年 7 月至翌年 1 月底止,計 7 個月,為第一學期;翌年 2 月至 6 月底止,計 5 個月,為第二學期。學生新申請就學費用優待公費,應自申請當年之 9 月份起核給。(第一學期逾期者,可移至第二學期核辦;但本學年度不得移至次學年度辦)。
(三)制服費每學年於第一學期僅領取 1 次;第二學期新案申請者減半領取。
(四)學雜費核實補助,惟不得超過請領標準。
(五)軍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同時符合本就學費用優待及政府其他教育補助優待之規定者,僅能擇一申請,不得重複。
五、旨揭申請相關表件請至本局學輔校安科網站網站(網址:https://is.gd/H5L2Nm)下載。
六、檢送旨揭就學費用優待及請領要點、請領標準、收支清單及前案核定經費概算表各 1 份。

:::

網頁語言

小新跳繩王示範影片

站內搜尋

會員登入

https%3A%2F%2Fwww.ssees.tn.edu.tw%2Fmodules%2Ftadnews%2Findex.php%3Fnsn%3D2714